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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及早会见的七大意义

一、家属的法律顾问。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大部分被羁押,与外界失去联系。家属普遍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了解案情,二是不懂法。而在此时由于侦查机关由于侦查需要,不会告诉家属案情。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行为是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日期:2012/6/5 9:49:45 点击:344次

    根据我国《刑法》的精神,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只能构成民事侵权,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所以,判断行为人假冒的商标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同时,应该将假冒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比较,而不是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实际使用的商标相比较。如果注册商标所有人没有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而行为人假冒其实际使用的、与注册商标不同或近似的商标,情节再..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假冒服务性商标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日期:2012/6/5 9:46:43 点击:347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该条文中没有规定,在同一种商业服务经营上使用与他人注册服务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也是犯罪行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最基本的罪刑法定原则。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制对象只能是商..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同一种商品”如何认定? 日期:2012/6/5 9:44:39 点击:372次

    对于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同一种商品”,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同一种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的商品,或者相关消费者一般认为相同的商品,认定时,应采用尼斯协定国际分类法并结合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一般认识进行综合判断。第二种观点是“同一种商品”应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参照..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区分? 日期:2012/6/5 9:41:43 点击:388次

    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后者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量刑的关键是什么? 日期:2012/6/5 9:38:47 点击:401次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定罪量刑呢?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支付债务的行为是否属于销售行为? 日期:2012/6/5 9:36:10 点击:403次

    这一问题涉及到是否将销售行为的存在范围限定于商品流通过程之中的问题。按一般的理解,销售行为通常发生在商品的流通过程中。如果从广义上看,由于销售行为在本质上具有有偿转移商品所有权的特点,因而像用商品支付债务这种情况也可归于销售的范畴。在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仅规定本罪的行为为“销售”,而未明确限定其发生范围的情况下,考虑到用假冒注册商..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商品促销中搭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是否属于销售行为? 日期:2012/6/5 9:32:46 点击:447次

    有学者认为,该种行为不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笔者认为该种见解值得商榷。这种情况与广告宣传中为了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赠送行为有质的不同。后者虽然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商品能够销售出去,但其在向消费者赠送商品时没有要求消费者做任何的付出,因此,是真正的赠与行为,自然谈不上销售的问题。而前者则实际上向消费者发出要约..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行为人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通谋,销售其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应当成立何罪? 日期:2012/6/5 9:29:01 点击:495次

    如果行为人事先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通谋,然后分工合作,其中有人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便构成了共同共犯。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实际上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共同犯罪行为的构成部分。因此对行为人均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销售自己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是否成立本罪? 日期:2012/6/5 9:26:27 点击:507次

    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但是不包括销售自己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人。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销售自己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属于吸收犯,只能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不另成立本罪。但是,上述结论仅就统一商品而言,如果行为人在此商品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同时又销售他们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则成立数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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