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律师解析--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日期:2012-02-2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
一)保证人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
二)保证金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此外,目前法律对保证金的上限没有作出规定。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只能择其一。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
一)保证人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
二)保证金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此外,目前法律对保证金的上限没有作出规定。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只能择其一。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上两篇:四川刑事律师解析--哪些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上一篇:四川刑事律师解析--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少?
下一篇:四川刑事律师解析--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下两篇:四川刑事律师解析--取保候审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后果是什么?
上一篇:四川刑事律师解析--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少?
下一篇:四川刑事律师解析--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下两篇:四川刑事律师解析--取保候审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后果是什么?
【相关文章】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解读取保候审的条件 (2011/11/10)
- 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2011/11/10)
- 取保候审的变更与解除 (2011/11/10)
-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2011/11/11)
- 如何聘请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011/11/11)
-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2011/11/11)
-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义务 (2011/11/11)
- 什么是取保候审? (20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