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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及早会见的七大意义

一、家属的法律顾问。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大部分被羁押,与外界失去联系。家属普遍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了解案情,二是不懂法。而在此时由于侦查机关由于侦查需要,不会告诉家属案情。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单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300万元以上该如何量刑? 日期:2012/6/5 14:40:21 点击:631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单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50万元以上该如何量刑? 日期:2012/6/5 14:37:46 点击:467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个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50万以上该如何定性? 日期:2012/6/5 14:34:29 点击:451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以上该如何定性? 日期:2012/6/5 11:29:22 点击:433次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套)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500份(套)以上的。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以上该如何定性? 日期:2012/6/5 11:20:36 点击:463次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套)以上的;3)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4)假冒他人..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日期:2012/6/5 11:17:06 点击:455次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套)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500份(套)以上的。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日期:2012/6/5 11:15:38 点击:469次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套)以上的;3)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4)假冒他人..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 日期:2012/6/5 11:13:02 点击:855次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套)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500份(套)以上的。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数额规定 日期:2012/6/5 11:11:01 点击:453次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套)以上的;3)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4)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100份(套)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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