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了,吴亦凡可能被判几年?
日期:2021-08-0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一、热点追击
2021年7月31日22时30分,北京朝阳公安局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至此,“吴亦凡事件”在一片喧嚣声中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果。
根据律师以往的办案经验,影响如此巨大的案件,如果警方没有确凿证据,绝不会对这位曾经的顶流男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毫无疑问,接下来,对吴亦凡进行刑事追责的可能性极大。至于可能判处何种刑罚,成都律师结合本案已公开的情节做出如下大胆预测。
二、吴亦凡可能被判几年?
从前段时间媒体曝光的信息,结合我国刑法关于强奸罪之规定,吴亦凡的量刑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种,可能仅为普通强奸案。
即若经公安机关侦查只能证实吴亦凡对都某一人实施了醉酒性侵,那按照我国刑法之规定,就只能在强奸罪第一档量刑幅度内对其进行量刑,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一般为4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第二种,可能涉嫌奸淫幼女。
我国刑法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称之为“幼女”。若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应当依法从严惩治”。具体说来,根据该意见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属于奸淫幼女。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奸淫行为的,一律认定为奸淫幼女。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此外,我国刑法并无“诱奸”或“骗奸”这一法律概念。
诱骗,多指对未成年人的引诱和欺骗。诱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她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自愿也构成强奸,且诱骗的方式不限于金钱财物,也包括其他物质或者非物质性利益。这属于法律“家长制”的体现,法律认可幼女没有性自主决定权,即幼女的自愿与否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
因此,如果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能够证实其涉嫌奸淫幼女,那么吴亦凡将面临强奸罪的从重处罚,可能会被判处6-7年有期徒刑。
第三种可能,就是涉及触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根据刑法之规定,若“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或者“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前舆论称吴亦凡被多人举报,如果确有证据证实,其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女性实施了强奸,或者属“情节恶劣”的,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事实上,从曝光的细节来看,吴亦凡涉嫌犯罪的手段可能主要是利用喝酒等迷惑性手段,乘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既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对法律的无知,也反映出其被自己偶像的头衔和粉丝的崇拜冲昏了头脑,故而忘乎所以,胆大妄为。
如果公安机关能够查实吴亦凡以这样的“其他手段”强奸妇女,达到三人以上的,那就不排除将其升级为强奸加重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没有其他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等,即使触犯的是普通强奸罪,其最低也将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因强奸罪属于严重的暴力性犯罪,很难适用缓刑和假释。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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