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评“购刀实名制”之防民于刀,底线何在?
日期:2012-01-3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菜刀,家庭之生活必须品。天道昭昭,当下北京政府要求购买实名制,备案登记。暂且不论其信息真实性,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现象的出现确实引起了社会公众的讨论,特别是在新兴网络传播工具“微博”之上,各种质疑之声彼消此起。秦曾缴民之械,元亦有五刀一户,结果如何,不言即明。历史之鉴,或不完全适用于当下之社会,还不到防民甚于防川之地步。但从我国法治建设、从人权保护、法律制定的角度去看,北京市府的这种规定值得商榷,其争议的核心就在于:防民于刀,底线何在?
第一:政府的政策底线何在?北京政府虽然解释此次购刀实名制所指向的“刀”非公众所认为之菜刀,而是治安管理条例中的管制刀具。虽说如此,但是政府权利之手视乎在突破其公共管理之职能,进入人们的私生活领域,难逃干涉私权之嫌。买与卖,本属最基本、最简单的民商事活动,今可买刀实名,明买绳亦需实名。实乃政府不知其依法行政之底线何在,加之政策实施过程之中的偏颇,那侵犯人民之权利,人民之自由也就昭然若在了,值得当政者深思自省。
第二:法律制定之底线何在?制定、实施法律之目的在于保证社会生活之秩序,公法与私法有明确界限。此次防民于刀,引来来的是公众对法律保障权利的思考,法律不是具细为妙,留给人们的自由空间甚是重要。立法、司法都有其程序性,启动法律的保障需要特定的程序,有些事实的认定更是需要具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来实施,在本次出台的政策之中有着对行为异常,精神不正常者不能出售管制刀具的相关规定。在此类平常的买卖关系之中,要求这种判断与认定,就是法律超越了其应有底线,并非是在平等的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与行为自由,同时还加重了交易一方的义务(要求判断购买者是否“行为异常”或“精神不正常”)。
最终,北京市政府及时出面澄清其购刀实名制是有针对性的,范围只限定于管制刀具。明确了防名于刀,底线是有的。但是此次事件引起的轩然大波,也提醒了管理者在出台法律、政策时应当慎重的考虑公权与私权、政策与民生之间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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