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章下的真情--成都刑事律师评北京下岗工“刻章救妻”案
日期:2012-07-1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假章下的真情--成都刑事律师评北京下岗工“刻章救妻”案
五年前,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罹患尿毒症。山穷水尽之后,廖丹铤而走险,私刻医院公章偷逃医疗费,每周在医院为其妻蹭两次免费透析以延续生命,如今东窗事发,其偷逃的医疗费四年下来共计17余万元,廖丹亦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对其案进行了审理,并未当庭宣判,主审法官告知廖丹休庭后“可以回家照顾妻子,但要保证随传随到”,庭审中提起公诉的检察官亦向法庭建议希望在量刑时能考虑到他如实供述和当庭认罪态度。
在法律框架内,相关人士在情与法之间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妥协,然而在法律框架之外,另一个由道德、良心、正义所组成的法庭对廖某“刻章救妻”的行为进行了不同的审视:在我们这个物质极其丰沛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为什么一个公民需要用违法的方式来获得救赎?打开我们的网络,廖丹的事情并不是个案,有少年抢劫为病重的母亲筹集医药费,有农民工不惜抢劫以获得入狱免费医疗的机会,他们是生活在城市高楼阴影之下沉默的大多数,他们是社会中不折不扣的弱者,他们在现有的社会制度框架下无法得到救赎,于是他们冲破规则与制度的束缚,为了自救不惜“饮鸩止渴”。
应该惭愧的是谁?据廖丹讲述,在妻子得病初期,他亦曾向其居住地街道办寻求帮助,希望给妻子办医保报销,但因为廖妻不是北京户口,不能享受北京市民医保待遇,同时其也不符合办理北京户口的条件,因此,即使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对他的遭遇万分同情,却也因为制度的壁垒爱莫能助。廖丹也曾考虑在爱人家乡为她购买“新农合”,但那样意味着爱人必须离家进行治疗,一周跑两次,一次的路费就是120元,对于这个靠廖丹下岗后开黑摩的拉客赚钱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到无法承受的开销。这样的情况在城市底层人民之中普遍存在,国家所谓的医疗救助体系在升斗小民们的面前轻得没有一分质量。四年十七万,平均一年要开销四万余元,这还只是治疗费,还不包括必要的药费和营养费用,这对城市中产家庭尚且是笔沉重的经济负担,对于这样一个底层家庭来说,这无异于天文级数字,如若没有来自国家和社会的救助,这个家庭只有一条路,即放弃治疗。一个尿毒症病人放弃治疗,其结果无异于自杀。现有的制度框架确实没有给这个老实巴交的丈夫留下什么像样的选择:要么严守法律的界限,放任恩爱多年的病妻自生自灭;要么打破规则的束缚,不惜犯罪也要救发妻于命悬一线。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不应当出现这样的选择题,即:做守法的公民或是有情有义的丈夫。
我无意为廖丹的行为开脱,我们都在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下生活,他违反了既定的社会规则,应当接受惩罚。但更进一步地思考,当不断地有人,特别是那些社会中的弱者,为了救赎自己或救赎亲人而屡屡冲破制度束缚的时候,恐怕有问题的不是个人,而是制度本身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现行的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障制度究竟有没有这样的能力来为这些弱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在对公民的医疗救助方面,国家和社会是否做出了应有的努力?为什么到现在为止,除了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出的政策性文件,在法律层面却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调整规制?是否应当制定统一的医疗救助法律来保障游离在政策和制度之外那一群人的获得救助的权利?这一系列的问题,实在是国家政策和法律制定者应当深思的问题。
文末,还是不得不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1935年的纽约,法庭上一位老太太正在因偷窃面包喂养孙子而受审,法官裁定,为秉公执法,将作出10美元的罚款,或是10天的拘役。这位穷苦老太太没有能力缴纳10美元的罚金,因此她愿意选择拘役。旁听的纽约市长拿出了10美元,然后对旁听席上的人说,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支付的代价,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法庭上一片肃静,在场的每个人包括法官都默默地捐出50美分。
在我们这个政府手握上万亿外汇储备,屡屡对外伸出援手的国家,在这个某些人一掷千金买醉卖春的社会,在这个号称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经济水平的首都北京城,冷漠的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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