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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犯罪中止的特征
日期:2012/5/16 18:53:46 点击:481次
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发生在既遂之后,但如果对犯罪既遂缺乏合理解释,也可能人为地限制中止的成立范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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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什么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日期:2012/5/16 18:50:24 点击:443次
这是以犯罪行为本身能否既遂为标准所作的区分。通说认为,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就不可能既遂因而未得逞。后者又进一步分为对象不能犯未遂与手段不能犯未遂。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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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什么是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日期:2012/5/16 18:49:26 点击:443次
这是以实行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所作的区分。通说认为,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人已将其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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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有什么区别?
日期:2012/5/16 18:47:51 点击:554次
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法,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其特征是:表示人具有真实的犯罪意图;表示人用口头、书面、手势或其他可以让人知晓的方法向他人表露犯罪意图;犯意表示是犯意的单纯流露,不能为犯罪制造条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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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故意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日期:2012/5/16 18:46:50 点击:513次
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的统一体,它从整体上说明行为具有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所要回答的问题是,行为符合哪些要件才能成立犯罪,它说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故意犯罪形态只是故意犯罪可能出现的几种形态,只是在行为成立犯罪的基础上,才有犯罪形态可言。因此,故意犯罪形态,以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为前提。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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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故意犯罪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之间的关系
日期:2012/5/16 18:45:38 点击:486次
故意犯罪既存在形态,也存在阶段。阶段是与过程密切相联的概念,过程是事物状态发展变化的连续性在时间上、空间上的表现,任何事物从产生、发展到消亡就形成为过程。阶段是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具有不同特征、相互连接的具体过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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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
日期:2012/5/16 18:44:39 点击:464次
一般认为,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是完成形态,犯罪预备、未遂与中止是未完成形态。但“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概念本身尚需进一步澄清,正如我国台湾学者郑健才所言:“行为之全体,只算一个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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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什么是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
日期:2012/5/16 18:43:22 点击:433次
现实上没有被害人的承诺,但如果被害人知道事实真相后,当然会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推定被害人的意志所实施的,保护被害人法益的行为,就是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如发生火灾之际,为了避免烧毁被害人的贵重财产,闯入屋内搬出贵重物品的行为,就是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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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符合哪些条件能排除行为的犯罪性?
日期:2012/5/16 18:42:23 点击:559次
有效的承诺以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为前提。对于国家、公共利益与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诺的问题,故只有被害人承诺侵害自己的法益时,才有可能排除行为的犯罪性。但即使是承诺侵害自己的法益时,也有一定限度。如经被害人承诺而杀害他人的行为,仍然成立故意杀人罪。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