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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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区别?
日期:2012/6/1 9:53:53 点击:589次
交通肇事罪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区别?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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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后如何能够减轻行为人的罪行并从轻处罚?
日期:2012/6/1 9:49:56 点击:625次
胡云律师忠告大家,交通肇事后应立即报警自首,并积极将受害人送至医院救治,以求降低危害后果,并得到法律上的从宽处理。在交通肇事处理期间,应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主动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民事上的损失,这样也可能降低自己的刑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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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二次肇事”的如何处罚?
日期:2012/6/1 9:47:30 点击:550次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在逃跑中以驾车撞人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由于因交通肇事后心理上紧张恐惧而失控,为逃避罪责而不顾一切,驾车飞驰撞车撞人,造成多人伤亡,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上已由过失转化为故意,放任大多数人亡伤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其侵犯的客体不再是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对其后一行为不应..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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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有哪些?
日期:2012/6/1 9:44:00 点击:516次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已经重伤,若不及时抢救可能导致死亡,为逃避罪责,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其主观心理状态已明显从交通肇事时的过失转变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构成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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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后将受害人带离现场“隐匿”或“遗弃”如何处罚?
日期:2012/6/1 9:41:28 点击:528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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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如何认定的?
日期:2012/6/1 9:39:14 点击:530次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但是法律为其拟定了特殊的共犯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第二款:“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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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中的“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指的是什么情形?
日期:2012/6/1 9:37:17 点击:497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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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中“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日期:2012/6/1 9:34:52 点击:511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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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单位司机在执行公务时因交通肇事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日期:2012/6/1 9:29:37 点击:489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2001年6月15日 法行[2000]26号)“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