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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师解析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立..

危险驾驶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的界限? 日期:2012/5/28 10:19:09 点击:662次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即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前者只限于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过程中;后者可发生在上述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3)前者严重后果的发生,是由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引起的;后者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马虎草率、毛手毛脚、缺乏谨慎等引起的。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的界限? 日期:2012/5/28 10:17:18 点击:675次

    本罪是行为人在存在火险隐患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消防监督机构关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罪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 日期:2012/5/28 10:16:07 点击:676次

    这两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现象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失火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分 日期:2012/5/28 10:14:39 点击:672次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但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是一般主体,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害物品的职工,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其他人员才可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失火罪是否存在共同过失 日期:2012/5/28 10:13:18 点击:634次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甲、乙两兄弟于2010年冬至这天,相约后一起上山祭扫父母的坟墓。祭扫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甲、乙按照当地的祭扫仪式,清除杂草后,分别在坟地实施了焚烧“纸钱”、点蜡烛、燃放鞭炮的行为,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就离开坟墓。后从该坟地上燃起明火,引发了森林火灾,烧毁林木180余亩,造成损失15万多元。但无法查明焚烧“纸钱”、点..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与放火罪(失火罪)、爆炸罪(过失爆炸罪)的区分 日期:2012/5/28 10:04:41 点击:696次

    本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区别在于:本罪没有致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犯罪目的,而放火罪、爆炸罪则具有通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方式达到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目的。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怎样区分失火罪与放火罪? 日期:2012/5/28 10:03:17 点击:655次

    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如何区分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 日期:2012/5/28 10:01:37 点击:704次

    上述方法也可能被用来破坏生产经营,这时,行为不仅触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也触犯了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种同时触犯两种罪名的行为,一般应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不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因为这种行为危害的主要是公共安全,但是,如果实施上述行为危害的主要是生产经营,而不是公共安全时,则按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 [详细]

  • [公共安全类犯罪] 司法实践中认定放火罪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日期:2012/5/28 10:00:23 点击:571次

    1、放火罪只要行为人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成立本罪首先要有放火行为。所谓放火,是指故用引火物将目的物引燃。放火的方式通常是作为,个别情况下也可以是不作为,如电厂值班人员发现火灾隐患时,不采取措施以致引发大火。其次,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是构成本罪之关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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