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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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吸食毒品后驾车是否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日期:2012/6/1 15:07:46 点击:543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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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中哪些情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期:2012/6/1 15:05:36 点击:619次
交通肇事罪中哪些情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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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的量刑
日期:2012/6/1 15:01:06 点击:658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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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日期:2012/6/1 14:42:27 点击:692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交通肇事行为具有以下情节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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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义
日期:2012/6/1 14:38:32 点击:515次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义?目前理论界对交通肇事中“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加重情节的理解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应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两次交通事故,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的被害人死亡。如果在逃逸过程中对致人死亡持故意(主要是间接故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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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的确定
日期:2012/6/1 14:11:15 点击:568次
如果是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一般情况下要求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3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而无力赔偿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如果是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同时又有严重情形,如酒后驾车、吸食毒品之后驾车的、无照驾驶的、严重超载的、明知机动车辆机件失灵、明知机动车辆配置不全、明知是报废的车辆而驾驶的以及肇事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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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为在同等责任及其以上的如何处理
日期:2012/6/1 14:00:23 点击:550次
如果是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一般情况下要求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3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而无力赔偿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如果是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同时又有严重情形,如酒后驾车、吸食毒品之后驾车的、无照驾驶的、严重超载的、明知机动车辆机件失灵、明知机动车辆配置不全、明知是报废的车辆而驾驶的以及肇事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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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为次要责任如何处理?
日期:2012/6/1 13:59:35 点击:622次
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为次要责任如何处理? 在次要责任的情形下也是不存在犯罪的,但民事赔偿还是有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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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日期:2012/6/1 13:57:08 点击:560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两罪都是过失犯罪,行为人都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并且都是属于交通方面的重大事故。但是,两者有着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铁路职工;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