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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刑事律师看“政协常委拳打记者”

日期:2012-02-1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来自新华网的消息:2月13日,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刘伟宏广邀媒体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中心城“涉嫌违规售铺”一事。但刘伟宏在新闻发布会中途离席,最后竟当街拳击跟进采访的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
    虽然在现实社会中,有纠纷就会有冲突,打人的事是常常发生的,但这次打人事件,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的关注呢?不是因为被打者是记者,而媒体就大肆渲染报道。其主因还是在于涉事的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伟宏,有着一个另人关注的身份:广东省政协常委。按照“非富即贵”的说法,刘伟宏是亦富亦贵,集权贵于一身。这基本上排除了做出此行为的是那种发了一笔横财的无知无识的暴发户。既然是这样一个既有经济实力,又具备政治素质的社会精英,何以连基本的社会常识都不具备,做出连基本法制概念都没有的暴力行为?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成都刑事律师认为:刘肯定不是没有基本法律意识的人。只是在当下社会之中,权力和财富已经形成相辅相成关系,当权者已经不存在经济贫困一说,也很少有没有权力背景的有钱人。在这部分人的意识中“权”“贵”基本超越了法制。同时,被打的还是“无冕之王”记者,可见权贵之“贵”,不但是经济意义上的,而且是意识层面的。不知其中是权力无所不能,还是财富无所不能,这种有恃无恐的张狂心态、这种对法制、对法律的藐视无疑是有其形成原因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法律已经是社会行为规则的底线,是保障人的权力与自由的最后武器,最后的底线都已经被逾越,是社会法律意识的深入不够,还是我国法律的没有起到良好的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呢?
    从这一起简单的事件当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法律的威慑力是不够的,特别是对于权贵人物的威慑。那么,一旦权贵人物什么也不怕,弱势群体就会很害怕。这让人们在不满于社会二级分化的同时,又增添了权力和财富落入了什么人手里的担忧,或者是什么样的人获得了权力和财富的疑问。不仅如此,更是对于法律对于权力之人如何才能有效规制,保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产生更深层次的疑问。那么,这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政协常委人大有特殊保护,还是根本连打人的后果责任都没有规定呢!两者都不是,只是因为目前对于追究当权着的相关责任是一件非常难以实施的事情。难,在于法律追责程序难启动、周期长;难,在于追责受权力影响大;难,在于其中人情重于法与理、下级追究上级的不易实现。这当然不仅仅是此次事件显现出的问题,而是在各种法律事件过程当中都有出现的问题,例如:“wang li jun”事件中,王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得到应有的程序保障,还是其因政治的敏感性而用“政治的方法”予以解决呢?这样看来,不光弱势群体需要透明公正的法律程序保障,权贵者其实也需要,这是整个社会都需要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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