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的量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2012/5/31 11:01:55 点击:405次
行贿罪的量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1、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详细]
-
[职务犯罪]
如何判断行贿罪中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日期:2012/5/31 10:59:57 点击:421次
如何判断行贿罪中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 [详细]
-
[职务犯罪]
如何认定刑法第385条第2款经济往来中行贿罪?
日期:2012/5/31 10:57:40 点击:508次
按照刑法第385条第2款的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论处。这两种形式的行贿罪与一般行贿罪在构成要件上有以下区别:1、必须是在经济往来中,如签订、履行合同和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的过程中;2、必须是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3、必须达到.. [详细]
-
[职务犯罪]
如果受贿罪不成立,是不是行贿罪也不成立?
日期:2012/5/31 10:55:22 点击:454次
如果受贿罪不成立,是不是行贿罪也不成立?行贿罪和受罪属于对象犯,在通常情况下,行贿方与受贿方的行为均成立犯罪。因此司法机关不能单独处罚其中的一方。不能因为受贿行为的程度严重,就认定是行贿罪,也不能因为行贿方配合司法机关追查受贿行为而如实交代了行贿的事实,就认定为无罪。但并不意味着一方行为成立犯罪时,另一方行为也必然成立犯罪。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有什么区别?
日期:2012/5/31 10:53:22 点击:396次
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般所说的行贿,主要是指自然人行贿罪。依据我国新刑法第393条的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行贿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规定: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某些特殊情.. [详细]
-
[职务犯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日期:2012/5/31 10:51:52 点击:396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本条第3款对本罪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作了特别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是指行贿人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行贿行为的,也即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有行贿自首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里,不管犯罪轻重,只要有自首行为的,均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对分化瓦解贿赂犯罪分子具.. [详细]
-
[职务犯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请客送礼的界限
日期:2012/5/31 10:48:29 点击:438次
在认定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时,要注意划均为直接故意,且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客观特征上行为人均向受贿人实施了给予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但两罪在本质上是不同的。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商品经济的经营者,具有特定性,而行贿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范围较本罪主体更广泛。 [详细]
-
[职务犯罪]
对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日期:2012/5/31 10:46:09 点击:394次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详细]
-
[职务犯罪]
对单位行贿罪如何处罚?
日期:2012/5/31 10:43:06 点击:414次
对单位行贿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