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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以有黄片为由没收男子电脑与iPhone手机

日期:2012-07-0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昨日,浙江网友王康恺发微博称,他到郑州探望女友时,在宾馆被民警带往派出所,十余个小时后,王康恺被以电脑有黄片为由,遭没收笔记本电脑一台和iPhone4s手机一部,警方未开具任何证明。
    郑州警方一位人士回应,警方是在接到跟他一起的女子报警称其强奸后,才赶往调查的。但对调查强奸案为何没收电脑和iPhone4s并随后释放了他,这位人士表示正在找当事民警核实。
    昨晚,郑州警方电话联系到了王康恺,表示将归还手机电脑,并要求其提供邮寄地址,希望不要通过网络传播此事。
    网友:没收电脑未开具证明
    昨日,网名叫“有法天”的浙江网友王康恺,在微博上披露了此事。
    王康恺是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的毕业生,他是在与网友见面时,被警方带走调查的。对于当天的情况,他称,自己在由浙江返回长春的途中,路过郑州去看望女友,两人于6月29日上午9时许,入住位于郑州市文化路的望园商务酒店。中午12时左右,敲门进来三名穿短裤T恤的男子,将王康恺和其女友架走。
    王康恺对记者形容,他和女友被塞进一辆红色轿车。约5分钟左右,两人被带到郑州市的一个派出所。事后王康恺查阅地址,认为是郑州公安局北林路派出所。
    对此,郑州警方拒绝向记者披露具体地点。王康恺说,到了派出所后,他被关进了用铁栅栏隔成两间的屋子,而女友则与他分开。在他被关押的十多个小时期间,有警察过来问他电脑的密码。当天晚上10点多,王康恺被告知可以离开了,但归还电脑和iPhone4s的要求被拒绝。
    他回忆当时的场景称,不归还电脑的理由是,“电脑里有黄片。”王康恺对记者说,其电脑内确实有10多部黄片,当时害怕了。对于不归还iPhone4s,警方的理由则是,“手机已经被摔坏了”。
    王康恺在微博中写道,“警察没收我的财产以后,也没开具任何证明”。他于6月30日早上5时40分离开郑州,并在网吧里陆续把自己在29日的遭遇发到了微博上。
    警方:若非涉案物品将归还 
    南都记者昨日到事发酒店核实,望园商务酒店工作人员拒绝透露王康恺是否入住等信息。
    郑州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在回应此事时称,报案者是跟他一起去的女士,称遭到了王康恺的强奸,并表示不清楚是不是他的女友,“民警从来不会因为黄片扣他的东西”。但对于调查强奸案,为何要没收手机和iPhone4s,他称正在找办案的民警核实情况,确实不属于涉案物品的话,将会依法发还。
    对于手机被摔坏,该人士解释,由于当时报案人看到他的手机图片“极度羞愧”,才把手机摔坏的,这也是为什么要查电脑和手机的原因。而不开没收证明是因为民警联系不上他,最后双方在电话中经过沟通,  警方将以邮寄形式把电脑手机归还给他。事发之后,王康恺一直联系不上自己的女友。对于报案人“羞愧难当”,他表示不理解,称自己手机里没有她的裸照,只有生活照。
    王康恺表示,两人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半个月前他从长春回浙江途经郑州,见过一次面并开了房,“当时给她买了几百元的书。”这次开房是两人第二次见面。“她问我要iPhone4s,我有点舍不得,哄她给她买个新手机,闹了点矛盾。”王康恺认为女友“不至于那么狠”。
    事发后,他回忆起在派出所的时候,有人过来找他“闲聊”,称查到了他半个月前和女友开房的记录,说即使是女朋友,只要在发生关系的那一刻不是对方自愿的,就可以算作强奸。对此,他否认第一次开房时强迫了女友。

    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十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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