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网曝湖南涟源三中副校长强奸女学生,学生全体停课抗议

日期:2012-07-0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6月29日,认证为“作家、媒体人”的“罗掌柜A”发微博称,湖南涟源三中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学生,引发学生集体抗议。这条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涟源市公安局昨日发布声明称,“罗掌柜A”发布的帖子“其内容与事实不符”,涉事副校长“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已被行政拘留十日。涟源市教育局昨日也回应南都记者称,该副校长将被免职和行政记过,并会调往其他中学。
    网曝副校长强奸女学生
    “罗掌柜A”在新浪微博称,“湖南省涟源三中副校长曾某,因涉嫌强奸该校两名高中女生而被刑拘(其中1名受害女生已怀孕)。传言指事后2名受害者均获得20万元左右的赔偿,不日曾某即被警方释放,6月22日,涟源三中学生全体停课表示抗议”。微博中还配了几张图,图中有多名学生模样的青少年聚集。
    这条微博迄今已被转发近4000次。据南都记者了解,早在6月22日,网友“竹子”已在腾讯微博上传了“罗掌柜A”微博中的图片,并配文称“昨天曾副校长强奸学生刘某,今天工人打老师,明天老师包被抢里面现金万把(元),学生集体为女学生讨安全”。网友“竹子”未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
    6月29日下午,记者致电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求证,派出所警官称“没有接到报案”,记者询问是否刑拘了曾姓副校长时,警官称“网上乱说的”,并坚称“完全没这回事”,随后挂断电话。
    受害者同学向校方求解释
    不过,涟源三中的其他几名学生则对记者称知道这件事。
    6月29日,网名为“下一页微博控”的涟源三中高一学生告诉记者,6月22日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开始有学生停课并在行政办公室门口聚集,要求学校对农民工打伤高一某班主任的未婚夫作出解释,“顺带”要求校方对曾副校长强奸高二精英班女生作出解释。“刚开始只是几个学生在抗议,随后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聚集”,“下一页微博控”对记者表示,双方一直僵持到11点半左右,直到校方做出承诺会调查这两件事后,学生才散去。
    涟源三中学生“Leech”也对记者说,这件事情在学校已尽人皆知,老师在班上也提过,但随后校方要求学生“闭口”。
    学生“酱油仔”针对停课原因对南都记者说,“就是我们学校一老师强奸一女学生,我们看不惯学校的处理,可以说根本就没处理,所以我们才停课!”6月29日晚,南都记者联系到该校一名语文老师,其承认有学生抗议,但称仅是因为有老师亲戚被农民工打,否认存在老师涉嫌强奸女生的事。
    警方:属猥亵妇女
    7月2日,ID“涟源公安”在红网论坛娄底板块发表了帖子《涟源市公安局关于对<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女生>一帖的回复》,涟源市公安局政工室政工组向记者确认帖子系他们所发。涟源警方告诉南都记者,“因网帖所传与事实有不符,经过局里调查,决定公开回复网民”。在这一回应中,涟源市公安局称“罗掌柜A”6月29日所发的帖子《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女生》,“其内容与事实不符”。
    警方在帖子中称,2012年6月14日,1995年出生的涟源三中高二女生罗某在父亲陪同下到该局下辖杨市派出所报案“遭到副校长曾某耍流氓”。警方经过调查查明,罗姓女生寄宿在涟源第三中学副校长曾某家。6月13日晚11时许,“曾某趁自己爱人不在家,另一高三女生高考已回家之机”找罗姓女生搭讪,随后还进入该女生住的房间“一边继续谈论男女之事,一边抚摸罗某的手,亲吻、抚摸罗某的胸部”,后罗姓女生推开曾姓副校长,并称月经来了,曾姓副校长遂离开。
    警方称,6月15日公安局组织了法制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为“曾某主观上没有强奸犯意,客观上只实施了对罗某双手、前胸等部位进行抚摸、亲吻的行为,并没有与罗某发生性行为,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曾某行政拘留十日,“现已执行完毕”。
    涉事校长被免职
    7月2日,记者致电涟源三中,该校网络信息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称,曾姓副校长没有强奸,只是猥亵,被拘后已经释放,事发后被猥亵的女学生也在正常上学,“网络上的都是谣言”。该工作人员还称,对该副校长“暂时没听到什么处理,具体还是要看上头”。 
    涟源市教育局办公室的梁主任稍后在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时则称,市教育局经过开会讨论,已做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主要有三条,第一,将曾某调离涟源三中,调往当地一初级中学;第二,做行政记过处分;第三,免除曾某目前职务”。

    相关链接【强奸罪的特征及认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四川著名辩护律师  编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