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日期:2012-05-2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刑法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解读取保候审的条件 (2011/11/10)
- 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2011/11/10)
- 取保候审的变更与解除 (2011/11/10)
-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2011/11/11)
- 如何聘请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011/11/11)
-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2011/11/11)
-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义务 (2011/11/11)
- 什么是取保候审? (20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