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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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量刑标准
日期:2012/6/17 12:08:15 点击:805次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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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日期:2012/6/17 12:07:21 点击:867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担任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隐匿罪证的,既触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触犯伪证罪,为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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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
日期:2012/6/17 12:06:18 点击:861次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后罪的主体则侧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可构成其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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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日期:2012/6/17 12:04:08 点击:980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各种方法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无疑是滥用职权,如果因此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又触犯滥用职权罪,属想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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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日期:2012/6/17 12:02:40 点击:878次
主要是:1)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后罪则出于过失。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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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与非罪
日期:2012/6/17 12:00:38 点击:938次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本罪系行为犯,行为人实施完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原则上构成本罪且为既遂。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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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什么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纵容”行为?
日期:2012/6/17 11:59:29 点击:1068次
所谓纵容,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而放纵、宽容,对之听之任之,放任不管,不予制止,不加查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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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怎样理解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包庇”?
日期:2012/6/17 11:57:38 点击:829次
所谓包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通过、2000年12月4日通过、2000年12月10日开始实行的《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逃匿,或者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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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日期:2012/6/17 11:55:28 点击:734次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