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的法律顾问。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大部分被羁押,与外界失去联系。家属普遍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了解案情,二是不懂法。而在此时由于侦查机关由于侦查需要,不会告诉家属案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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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故意损毁文物罪?
日期:2012/6/7 10:37:30 点击:334次
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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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中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日期:2012/6/7 10:34:32 点击:403次
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的结果,都是使收信人无法收到信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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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中的“通信秘密”?
日期:2012/6/7 10:32:24 点击:543次
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 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事项,但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权利,使公民的信件内容有可能被公开化,从而无秘可保。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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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罚
日期:2012/6/7 10:29:29 点击:407次
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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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罪与数罪的界限
日期:2012/6/7 10:27:05 点击:388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取案件立案标准的决定〉中一些问题的说明第7条规定,侵犯公民通信自由,非法开拆或者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处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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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界限
日期:2012/6/7 10:25:58 点击:471次
这两种犯罪行为在犯罪方法和侵害对象上是基本相同的,在主观方面都由故意构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主体不同,后者是特殊主体;犯罪的客体不同;构成犯罪的情节要求不同,后者行为构成犯罪不要求 “情节严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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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日期:2012/6/7 10:24:54 点击:414次
对于行为人无意中遗失、积压、毁弃他人信件,或者误把他人信件当作自己的信件开拆的,不构成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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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认定
日期:2012/6/7 10:23:50 点击:349次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行为人无意中遗失、积压、毁弃他人信件,或者误把他人信件当作自己的信件开拆的,不构成犯罪。侵犯通信自由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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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观要件
日期:2012/6/7 10:22:14 点击:409次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动机,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无论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