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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详细> 

  • [诉讼指导] 实行未了中止 日期:2012/5/18 10:29:18 点击:476次

    实行未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着手犯罪实行行为以后,实行行为尚未终了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着手犯罪实行行为而未终了之前,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 [详细]

  • [诉讼指导] 实行终了中止 日期:2012/5/18 10:27:44 点击:380次

    实行终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终了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的犯罪中止。 [详细]

  • [诉讼指导] 消极中止 日期:2012/5/18 10:26:30 点击:425次

    消极中止。是指只需行为人消极停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便可以成立的犯罪中止。预备中止都是消极中止,实行未了中止一般也属于消极中止。 [详细]

  • [诉讼指导] 积极中止 日期:2012/5/18 10:25:16 点击:401次

    积极中止。是指不仅需要行为人停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而且还要积极有效地实施一定行为去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的犯罪中止。实行终了中止都是积极中止,也有一小部分实行未了中止属于积极中止。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积极中止的社会危害性要比消极中止大。 [详细]

  • [诉讼指导]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日期:2012/5/18 10:24:14 点击:478次

    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应分别定罪处罚。如医生甲马马虎虎,将病人的处方开错,开了两种不能匹配使用的注射针剂,药剂师乙也不按规定认真审查处方,将针剂交给注射护士丙,护士丙也不认真审查,就为病人注射了该两种针剂,结果导致该病人严重残疾。 [详细]

  • [诉讼指导] 主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 日期:2012/5/18 10:22:37 点击:475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我们应当正确地理解“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应当是指首要分子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对于集团个别成员所实施的超出首要分子组织、指挥范围的犯罪,不能由首要分子承担刑事责任 [详细]

  • [诉讼指导] 主犯的特别刑事责任原则 日期:2012/5/18 10:20:41 点击:451次

    主犯的特别刑事责任原则。我国刑法总则第26条规定的是主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但是,我国刑法分则对某些必要共犯的主犯和其他一般共同犯罪人已经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例如,刑法第317条第2款规定,犯聚众持械劫狱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详细]

  • [诉讼指导] 从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 日期:2012/5/18 10:19:37 点击:456次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 [详细]

  • [诉讼指导] 从犯的特殊刑事责任原则 日期:2012/5/18 10:18:42 点击:476次

    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的是从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我国刑法分则对一些必要共犯的从犯和主犯一起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如刑法第317条第1款规定,犯组织越狱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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