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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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如何正确理解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
日期:2012/7/1 11:54:24 点击:732次
恶意透支的主体是“持卡人”,而使用型犯罪则并不限于“持卡人”。所谓“持卡人”,是指直接向银行申办并核准领取信用卡的人,也就是享有该信用卡资格的人。反之,不是经申办程序从银行领取信用卡的人,均不属持卡人,例如因盗窃、抢劫、侵占、拾取、收赃购买等行为非法取得他人的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某种假卡、废卡的人。这些人虽手头也持有信用卡,但并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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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中认定
日期:2012/7/1 11:49:31 点击:807次
1)多次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2)因利用信用卡诈骗而受过行政处罚,又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3)将骗取的赃款用于违法活动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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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区分
日期:2012/7/1 11:47:17 点击:854次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利用信用卡诈骗了数额较大的财物。因而,利用信用卡诈骗财物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区别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区别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另一标志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借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购物消费,也是一种冒用信用卡的欺诈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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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
日期:2012/7/1 11:38:24 点击:717次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食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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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日期:2012/7/1 11:35:46 点击:774次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食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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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认定
日期:2012/7/1 11:33:59 点击:799次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食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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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日期:2012/7/1 11:31:37 点击:883次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食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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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
日期:2012/7/1 11:28:15 点击:799次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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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信用卡透支20万属于信用卡诈骗罪吗?
日期:2012/7/1 10:59:25 点击:720次
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