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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详细> 

  • [职务犯罪] 四川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的认定 日期:2012/6/20 9:33:07 点击:867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差额巨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在30万元以上的。 [详细]

  • [职务犯罪] 四川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相关规定 日期:2012/6/20 9:31:13 点击:920次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四十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差额巨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在30万元以上的。 [详细]

  • [职务犯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 日期:2012/6/20 9:28:44 点击:958次

    现行刑法典为了进一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在贪污贿赂类犯罪中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新罪名,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如果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罪的设立,尽管初衷十分美好,对纯洁国家工作人员队伍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实.. [详细]

  • [职务犯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罚 日期:2012/6/20 9:27:10 点击:774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依法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详细]

  • [职务犯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 日期:2012/6/20 9:21:50 点击:726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犯罪构成。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详细]

  • [职务犯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能适用在普通百姓身上吗? 日期:2012/6/20 9:20:27 点击:1042次

    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法律依据如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 [详细]

  • [职务犯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底线是多少钱? 日期:2012/6/20 9:18:49 点击:945次

    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1999-2号),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详细]

  • [职务犯罪] 何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日期:2012/6/20 9:16:46 点击:846次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关键要件是“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行为人“不能说明”,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有条件说明财产来源而拒不说明;第二,确实分辨不出财产的具体来源而无法说明或者虽然交代了财产的来源,但因线索不具体或者行贿人在逃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又无法找到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构成其他犯罪,就可以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详细]

  • [职务犯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 日期:2012/6/20 0:12:40 点击:795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犯罪构成。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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