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其他权威领域 首页 >> 权威领域 >> 其他权威领域

强迫交易罪的主观要件

日期:2012-06-2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强迫交易罪的主观要件

    强迫交易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但有人认为还必须有非法牟利的目的,有人认为行为人一般都有贪图便宜的动机。笔者认为并不要求有特定的目的和动机。对个案来说,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内容是特定的,但对强迫交易罪来说,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并不局限于一种或几种,其内容具有复杂多样性。强迫交易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除商品或服务的需求者和提供者外第三者也可构成,第三者实施强迫交易行为时往往就不具有非法牟利和贪图便宜的目的和动机。如王某等人在强迫凌某将块石供应业务给周某做时,就是出于报复的动机。如果将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作为该罪主观方面必备的要件加以规定,势必就会放纵了犯罪,缩小了打击面。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