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的减刑或执行死刑
日期:2012-06-0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死刑缓期执行的减刑或执行死刑
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有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可减为无期徒刑或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高级人民法院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法》第46条、《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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