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
日期:2012-05-1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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