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中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如何认定
日期:2012-05-2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强奸罪中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如何认定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所谓“当众”是指能为不特定的3人以上所见的情形。如在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强奸妇女。(4)二人以上轮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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