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深圳一开设赌场容留妇女卖淫犯罪集团21人全获刑

日期:2012-07-2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今天(26日)对社会各界关注的、以周以良为首的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周以良、房东红等21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容留卖淫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一千元不等。
  该犯罪集团于2005年至2009年先后在宝安区开设了5处赌档,进行发牌、抽水、望风、发放高利贷等非法活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从2005年开始,该集团成员李玉峰、李玉军在宝安区翻身社区开设一家色情发廊,招募、雇用妇女从事有组织的卖淫活动。
  自2008年起,周以良、方东红收购金某泰公司的废品遭到拒绝后,指使“阿伟”(另案处理)等人先后两次殴打被害人皮某,金某泰公司被迫同意将废品承包给周以良集团收购。其后,被告人方东红等人多次以废品不过称、单方压低价格等方式,强行收购金某泰公司的废品,造成金某泰公司的经济损失累计达人民币十余万。
  2009年1月,周以良指使方东红组织十余人对前来收购废品的乐某的员工进行辱骂、殴打,并砸烂乐某的工作车辆,乐某被迫退出金某泰公司的废品收购业务。2010年5月,方东红以乐某的员工擅自向金某泰公司收购金属废品时拿走其一袋废品为由,要求其赔偿,在方东红等人的威胁下,乐某给予2000元赔偿。2010年6月,方东红以金某泰公司擅自将一批金属废品卖给他人为由,要求该公司主管汪某赔偿损失十余万元,在周以良等人的恐吓下,汪某被迫给予方东红8000元。

    相关链接【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区别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成都律师  编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