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承诺
日期:2012-05-1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被害人承诺
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基于推定的承诺所实施的行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也排除犯罪的成立;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被害人在结果发生前变更承诺的,则原来的承诺无效;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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