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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日期:2012-05-1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这是以犯罪行为本身能否既遂为标准所作的区分。通说认为,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例如:甲开枪打乙,连发三枪未中让乙跑掉了。此种情况下,甲是有可能把乙打死的,因此,属于能犯的未遂。
  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就不可能达到既遂因而未得逞。不能犯未遂可以进一步分为对象不能犯未遂与手段不能犯未遂。例如:甲为了杀害乙,购买了一瓶毒药,将毒药投放于乙家的水壶中,后乙服用后没有任何损害。后来得知,甲购买的毒药是假的,不可能对乙的生命造成伤害。此种情况下,属于工具、手段不能犯罪的未遂。又如:甲入户盗窃,看到床上有一位美女,后欲强奸该女子,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对方是男的。此种情况属于对象认不能犯罪的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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