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主编把犯罪道路当做“生财之道”终陷囹圄
日期:2012-07-0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面前的这个人,书生气已经透到了骨子里,不难发现,案发前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现在的他,满眼疲惫,透过厚厚的镜片传来的后悔和绝望再也无法掩饰。
同学出手阔绰让他观念转变
现年44岁的田某出生在临颍县一个贫穷家庭,大学毕业后,田某顺利地被分配到河南某报社工作。
上任之初,田某努力工作,很快成为报社编辑部主任。但一些事的出现彻底刺激到了田某。
一天下班后,田某骑车去接孩子,儿子却对他不理睬,还恼怒地说:“以后不要你接送了,让妈妈开车来接我!你知道吗,同学们都笑话我。”听了这话,田某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不久,十几年后的同学聚会让他更受打击。“在同学聚会上,看到大学时表现远远不如我的同学个个出手阔绰,我意识到了自己的窘迫。”
“这些事对我造成了很大刺激,我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如何能够多弄一些钱成为我一段时间里主要考虑的事情。”
工作中发现“生财”之道
很快,在工作中,田某发现了一个生财之道。因为报纸是按照报社和编辑部签订的发行数量承包协议进行发行的,“报社每年都给编辑部定有任务数,编辑部按照任务数的一定比例向报社交纳报纸款,完成任务后会有相应的奖励”。
编辑部收取报款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客户直接通过邮政汇款到报社,一种是客户通过银行转账将报刊款汇到报社,还有一种就是编辑部的5个主任都在银行设立个人账户,客户将报款存入他们的个人账户,再由他们交到报社或编辑部。
报社虽然严令禁止以个人名义收取客户报款,但为了方便客户及时付款,对这种情况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编辑部按时与财务部结清就可以了。
在田某办理的两张银行卡中,其中一张卡上的存款除了极少个人存款外,大部分是客户打入的报款。但田某想当然地将这张卡上的钱全部视为己有。
面对检察官,田某说:“2007年3月,我将这张卡上的3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同年6月就赢利8万多元。”3个月,净赚8万元块钱!初次尝到投资甜头的田某一发不可收拾。同年9月,他又将这张卡上的50万元购买基金,由于行情不好,此笔款项购买的基金至今仍未抛售。
2008年10月,田某将这张卡上的40万元取出,以自己名义转存为两笔5万元和3笔10万元的定期存款。 2009年4月,田某故技重演,又将60万元转存为6笔10万元的定期存款单。
2009年7月,田某想购买一套总房款是46万余元的房子,当时没那么多钱,他就又一次性刷卡支付购买了这套房子。
就这样,10万元、20万元……100多万元,田某理所当然地将这张卡上的钱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儿子眼里的穷爸爸很快成了“富爸爸”,在同学眼里,他已经成了一个“人物”。在亲戚、朋友的艳羡中,田某感到了彻底的自我满足。
数罪并罚获刑5年6个月
收到举报信后,检察机关对田某一案进行立案侦查,调取了田某自1989年工作以来收入的详细情况。检察机关侦查发现,田某夫妇除购买奥兰花园的一套房子外,在他们名下的4套房产加上基金、存款、国债、股票、投资入股等财产共计人民币547万余元。除去田某的工资等及其妻子的工资等收入,和能说明来源的81.2万元财产外,田某对83.2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
交谈中,田某流着眼泪说:“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一个聪明活泼的儿子,然而,平静快乐的生活因为我触犯法律而骤然消失。一想到家庭的破碎、儿子的落寞、父母的哀叹,我就懊悔不已。”
不久前,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田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 黄坛镇两选民涉嫌破坏选举罪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交车上结伙盗窃的三名聋哑贼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检联手封存未成年人刑事记录 (2011/11/3)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成都召开 (2011/11/3)
- 网帖曝江油一售楼小姐醉后被公司副总性侵 (2011/11/3)
- 女子乔装公务员与男子结婚 骗取80多万元 (2011/11/3)
- 川查获484名涉毒嫌疑人 打掉多个制贩毒团伙 (2011/11/3)
- 10岁男童遭同性强奸致死 法院:无法判强奸罪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