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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内起色心,一工地保安强奸妇女抛尸化粪池

日期:2012-07-0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6月26日早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黑兰不塔村万达广场二期工地一公厕化粪池内发现一具女尸。民警经过大量工作,于6月30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化粪池内惊现女尸
  6月26日7时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赛罕区西把栅乡黑兰不塔村万达广场二期工地一公厕化粪池内发现一具女尸
  。接到报警后,该分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工作预案,并成立了专案组,民警从化粪池内打捞出了女尸。
  此案也引起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指挥领导小组,调集市局刑侦、特警,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派出所等200余名民警围绕现场展开大规模的走访排查工作。
  嫌疑人浮出水面
  民警经过调查得知,死者为该工地女工黄某某,44岁,湖南省人。经过现场勘查和尸检,民警发现黄某某身上有明显的刀伤,受到过性侵害,死亡后被扔到化粪池内。
  案发后,专案组立即对工地及周边进行了大清查。根据多人反映,工地保安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刘某某,26岁,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曾于2006年3月18日在菏泽地区盗窃摩托车被判刑1年零6个月,刑满释放后于今年年初来到呼和浩特市,案发前在万达广场二期工地当保安。
  通过排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活动范围划定在赛罕区巴彦镇一带。根据以上情况,指挥领导小组移至赛罕区巴彦镇附近一家小饭店内。
  展开搜捕
  6月26日9时许,指挥领导小组在巴彦镇组织专案组召开碰头会,初步分析认定此案为一起强奸杀人案。
  随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迅速调集特警支队70余名警力,在巴彦镇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线路设卡盘查;调集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各派出所民警100余名,由特警协助,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的地点进行地毯式搜寻。至28日,民警经过大量排查,并发放500多份协查通报后,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
   6月30日15时许,赛罕区公安分局中专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大学城附近见到一个和悬赏通报上相似的男子,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接到报警后,派出所领导迅速将情况向专案组通报,专案组立即指令中专路派出所和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选派精干警力前往大学城进行抓捕。经过搜寻,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一家旅馆内休息,遂一举将其抓获。
  经审讯,刘某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6月25日23时19分左右,酒后的刘某某从工棚出来上厕所,在男厕所听到隔壁女厕所有说话的声音,于是起了色心,进去将受害人黄某某一把抓住,凑上去强吻黄某某,黄某某一边反抗一边呼喊。恼羞成怒的刘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在黄某某的肚子上捅了一刀。看到黄某某不再挣扎,刘某某在黄某某的脸上狠狠地咬了五六口来发泄,嘴里还不停骂着。随后,刘某某将黄某某拖到厕所外的一棵小树后实施了强奸。在强奸的过程中,他见黄某某有苏醒的迹象,就又向黄某某胸部、腹部连捅3刀。强奸黄某某后,刘某某将黄某某及其衣物扔到厕所外的化粪池内,回到工棚内清理了身上、衣服上的血迹后,继续睡觉。睡到半夜酒醒后,他想到了逃跑,便四处借钱,但是没有借到。6月26日6时许,刘某某骑上自行车逃到附近的白塔村,看到民警沿途设卡,便转头逃往大青山,在山上待了4天后,无法忍受饥寒,于30日下山到大学城的一家旅馆内休息,没想到被民警抓获。

    相关链接【尸体检验】【犯罪事实】【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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