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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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日期:2012/5/25 13:00:52 点击:357次
二十二、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食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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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25 12:58:49 点击:42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现对诈骗数额执行标准作如下规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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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司法实务中对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
日期:2012/5/25 12:58:32 点击:525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因该罪与受贿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均相同,在司法实务中有时引起混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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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量刑
日期:2012/5/25 12:57:07 点击:387次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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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25 12:55:07 点击:350次
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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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25 12:51:54 点击:365次
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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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的认定
日期:2012/5/25 12:50:16 点击:393次
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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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量刑
日期:2012/5/25 12:48:23 点击:429次
本罪是指故意以伪造的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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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日期:2012/5/25 12:44:33 点击:387次
行为人伪造或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又用之骗取财物的、属于手段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应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