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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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有哪些?
日期:2012/6/14 14:05:48 点击:599次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 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私分的对象仅指罚没财物,后者还包括其他国有资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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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有哪些?
日期:2012/6/14 13:38:30 点击:575次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 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私分的对象仅指罚没财物,后者还包括其他国有资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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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既然是单位犯罪,那么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日期:2012/6/14 13:36:02 点击:652次
本罪是单位犯罪,但很特殊的一点是实行单罚制,即只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也就是说对单位并不判处罚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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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数额四川的标准是多少?
日期:2012/6/14 13:34:15 点击:621次
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会做出相关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 定标准的意见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 上的;“数额巨大”,是指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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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里的“数额”应如何计算?
日期:2012/6/14 13:32:33 点击:635次
这里所谓数额,原则上应理解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总额,而非指每一个人所分数额。换言之,由于单位职工众多 ,因而按人头私分的结果,每一个人所分数额即便并不大,但私分总额大者,仍应成立这里的数额较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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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中“数额较大”是指什么?
日期:2012/6/14 13:30:54 点击:554次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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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认定
日期:2012/6/14 13:29:20 点击:633次
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必须是在该犯罪活动中有主要决策责任的国有单位负责人或其他领导人员,具体应包括:1)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2)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分管领导;3)参与集体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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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自然人能否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
日期:2012/6/14 13:18:34 点击:495次
关于本罪的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通常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罪是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虽然是经集体研究决定或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具有单位犯罪的某些特点,但是这种犯罪并不是为单位整体谋取非法利益,而是为单位个体谋取非法利益,也就是说,它是一种自然人以单位的名义,为个人(不限于本人)非法占有国有资产而实..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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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与共同贪污的界定问题
日期:2012/6/14 13:10:10 点击:514次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由于国有资产与公共财物两者的交叉关系,就使得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两罪也存在交叉关系,即在国有单位中决定或主管的直接责任人员私分国有资产总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自己所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此时可谓是一行为同时触犯私分国有资产..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