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的法律顾问。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大部分被羁押,与外界失去联系。家属普遍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了解案情,二是不懂法。而在此时由于侦查机关由于侦查需要,不会告诉家属案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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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
日期:2012/6/13 14:44:29 点击:399次
犯罪客体是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犯罪都是具体的,根据同类客体不同方面的内容,同一类犯罪具有共同的性质。但是,同属于某一类犯罪的若干具体犯罪所直接侵害或威胁的客体又往往各不相同,因此同类客体只能解决某一类犯罪的共同性质,而直接客体则对于确认具体犯罪的性质有根本性的作用。直接客体在社会现实中可表现为某种制度、秩序、权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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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罪与非罪的界定
日期:2012/6/13 14:39:29 点击:489次
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从主体上区分。本罪的主体是国有企业的董事、经理。因此,国有企业的董事、经理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非国有企业的董事、经理人员的竞业行为均不构成犯罪;第二,从竞业的范围上区分。如果行为人的竞业与其职务无关,未利用职务便利,竞业的范围与行为人任职的国有公司、企业不属于同类的则不构成犯罪,如国有建筑公司董事、经理兼..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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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日期:2012/6/13 14:37:46 点击:367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在公司、企业中工作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企业,包括不同种类或性质的公司、企业,这里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包括在公司、企业中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而本罪的主体只限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范围较前者要狭窄得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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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
日期:2012/6/13 14:36:25 点击:494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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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量刑标准
日期:2012/6/13 14:33:39 点击:386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量刑标准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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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该如何量刑?
日期:2012/6/13 14:24:16 点击:383次
四川省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该如何量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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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该如何量刑?
日期:2012/6/13 14:16:00 点击:402次
四川省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该如何量刑?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可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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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日期:2012/6/13 14:12:51 点击:555次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之一。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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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该如何量刑?
日期:2012/6/13 14:11:03 点击:433次
除司法解释已有特别规定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可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视为刑法第二百..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