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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看守所对在押的人员的代管财物损坏,是否赔偿?
日期:2012/6/10 12:50:46 点击:57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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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关押人员在看守所的财物是怎么保管的?
日期:2012/6/10 12:49:41 点击:62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法律规定,具体的财物保管分不同的情况,如下: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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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需要哪些证件?
日期:2012/6/10 12:48:48 点击:437次
根据现在的律师法,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凭三证即可。律师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三证齐全则可以会见在押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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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去提讯看守所在押人员需要哪些证件?
日期:2012/6/10 12:48:07 点击:56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人犯,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人犯。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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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在看守所提讯、押解要哪些证件?
日期:2012/6/10 12:47:13 点击:633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需要证件和注意的内容如下: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人犯,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人犯。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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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看守所的探视制度
日期:2012/6/10 12:46:18 点击:531次
为了保障看守所的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一般的探视规定内容如下: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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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检查院对看守所收押人员时,要监督哪些内容?
日期:2012/6/10 12:44:29 点击:597次
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第五条 收押检察的内容: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收押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无相关凭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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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检察院对在押人员出所时,有哪些需要检查?
日期:2012/6/10 12:24:37 点击:622次
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的第九条 出所检察的内容:一)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二)在押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1.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具备释放证明书;2.被释放的管制、缓刑、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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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
检察院对看守所收押进行监督的方法有哪些?
日期:2012/6/10 12:23:20 点击:533次
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的第六条 收押检察的方法如下:一)审查收押凭证;二)现场检察收押活动。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