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非法出售发 票罪减刑有什么规定?
日期:2012-07-0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法律对非法出售发 票罪减刑有什么规定?
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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