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患有精神病罪犯的收押有哪些具体要求?
日期:2012-07-0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对患有精神病罪犯的收押有哪些具体要求?
根据司法部劳动局《关于患有精神病的罪犯是否收押问题的批复》意见,凡送劳动改造机关的罪犯,如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的,不论犯罪性质、刑期长短,一律收押。收押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视情况予以保外就医。如确系精神病人,应予收押,并建议有关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在精神病或者间歇性精神病未最后确诊时,一律不办理收押手续,先送有关司法鉴定权的医院鉴定后,在作处理。如收押后才发现患有精神病的,按照上述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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