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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为何不是诉讼当事人?

日期:2012-07-0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公诉人为何不是诉讼当事人?

    答:公诉人不属于当事人的范畴:
    1.公诉人参与刑事诉讼不是基于私人利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而是基于职责的要求,是代表国家在追究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公诉人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他参加刑事诉讼的任务和目的,不仅是在于追究犯罪,支持公诉,而且还在于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在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所有诉讼参与人其中也包括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公诉人虽然在诉讼形式上是处于原告一方的地位,但其实际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同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的被告人是不平等或不对等的。
    4.公诉人同审判人员之间,只是分工不同,职责不同,而在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和目的等根本问题上,则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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