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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罪状

日期:2012-05-1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空白罪状

    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刑法第325条第1款规定:“违法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该条款仅指明在确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构成特征时应当参照文物保护法规的规定,而没有直接、具体描述该罪的特征,因此属于空白罪状。对空白罪状必须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够正确的认定该种犯罪的特征。在我国刑法中,空白罪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往往内容较多,而为了保证刑法条文的相对简练,不便对其特征作出具体表述;第二,空白罪状所包含的其他法律、法规对社会发展变化的反应较快,从而可以使刑法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应飞快发展的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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