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辩护律师浅析法定从宽处罚情节
日期:2011-11-2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法定从宽处罚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诉法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第27条第2款)。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
2)预备犯(第22条第2款)。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第17条第3款)。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2)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
4)自首的(第67条中段);
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前段)。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诉法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第27条第2款)。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
2)预备犯(第22条第2款)。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第17条第3款)。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2)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
4)自首的(第67条中段);
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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