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犯罪后会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日期:2012-08-2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暴力犯罪后会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罪行极其严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死刑适用的基础条件。在我国,死刑又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两种。在司法实践中,酌定量刑情节能够直接影响死刑的执行方式是立即执行还是缓期执行。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包括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的对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时间和地点、犯罪人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以及是属于初犯、偶犯还是惯犯等。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被告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照刑法分则规定符合适用死刑条件,具有下列从严处罚情节,且无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1、故意杀人罪
1)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
2)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
3)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
5)出于报复、奸情、图财等动机,预谋杀人并致人死亡,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或多个酌定从重情节的。
6)符合累犯条件,且前罪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后罪为故意杀人的。
7)故意杀人致1人以上死亡,并有分尸、碎尸、抛尸,焚尸灭迹,伪造现场,嫁祸于人等情节的。
2、故意伤害罪。
1)故意伤害致1人以上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
2)出于报复、奸情等动机,经预谋,致2人以上死亡,或致1人死亡、1人重伤的。
3)经预谋,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被害人重伤致特别严重残疾的,或者使用断人肢体、严重毁容等极其残忍手段致使被害人四级以上严重残疾的。
3、抢劫罪。
1)对人身造成重大伤亡,如致1人死亡或致2人以上重伤或重伤致残的。
2)有多个抢劫罪加重情节,并致人身重大伤亡的。
3)抢劫银行、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造成特别严重损失的。
4)连续多次实施抢劫犯罪中某一加重情节之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
5)抢劫多人、多次且数额特别巨大的。
4、绑架罪。
1)故意杀害被绑架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
2)在绑架过程中以伤害、强奸、虐待等行为致被绑架人死亡的。
3)被绑架人不堪忍受绑架人伤害、虐待、强奸、猥亵等行为而自杀死亡的。
5、强奸罪。
1)在单独强奸或多次强奸、轮奸中,造成被害人死亡后果的。
2)强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故意伤害幼女身体,造成重伤致严重残疾的。
3)在单独强奸或多次强奸、轮奸中,手段特别残忍,造成被害人重伤后果的。
4)强奸多人或多次,且有强奸累犯、手段恶劣残忍,在公共场所、光天化日当众实施强奸,在一定区域严重影响群众安全,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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