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不是经过一定时间后就自动解除?
日期:2012-07-1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取保候审是不是经过一定时间后就自动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根据这一规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这里法律规定采取的是应当(必须)及时解除,是为了还其人以自由;应当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让其及他人知道其已经获得自由。取保候审不能自动解除,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才能解除,但目前对司法机关未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很难通过法律程序去追究其法律责任,只能向人大或上级检察机关投诉,要求给出合理结论。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解读取保候审的条件 (2011/11/10)
- 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2011/11/10)
- 取保候审的变更与解除 (2011/11/10)
-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2011/11/11)
- 如何聘请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011/11/11)
-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2011/11/11)
-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义务 (2011/11/11)
- 什么是取保候审? (20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