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日期:2012-05-2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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