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职务犯罪 首页 >> 权威领域 >> 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日期:2012-05-2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一般受贿罪在主观和客观特征上都具有犯罪故意及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用利益恃征,但两者有区别表现在: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而一般受贿罪所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犯罪主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和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论处。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