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日期:2021-07-2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处罚: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川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一)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
(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刑期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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