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
日期:2012-06-0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
1、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都会构成犯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分成犯罪行为和违反行政法两种情况:“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利于审判实践。
2、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容留他人吸毒,这里的容留是指实施了容留的行为,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
3,对于收留他人吸毒的娱乐场所、服务场所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 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规定
“严厉查处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案件。对以娱乐、服务场所为掩护或利用场所的便利条件,组织、强迫、容留、 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的,贩毒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卖淫嫖娼的,要 加大治安拘留和收容教育力度;凡是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内以陪酒、陪舞、陪唱等形式从事陪侍活动的,一律按“以营利为目 的的陪侍活动”查处,对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或者为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活动的人员提供方便和条件的,要坚决依照国务院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查处;对存在淫秽色情表演、敲诈勒索顾客和吸毒贩毒等问题的娱乐、服务场所,除追究有关人 员法律责任外,对娱乐、服务场所要依法处理,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4、无偿提供场所吸毒的是否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既可能是有偿的行为,也可能是无偿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有没有从容留的行为中得到好处不影响本罪名的成立。
5、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如何理解?
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 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 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
6、容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的,该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相关原理和总则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的,属于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牵连犯,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7、如果行为人先引诱、教唆待其成瘾又对其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该怎么处理?
8、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和持续时间对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影响?
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和次数的多少,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影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9、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重处罚也是在这个幅度内从重,不会超过三年。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 成都刑事律师论毒品犯罪 (2011/11/3)
- 最高法院统一毒品犯罪死刑标准 5种情形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11/11/4)
- 毒品犯罪形势分析 (2011/11/4)
- 毒品犯罪成因探究 (2011/11/4)
- 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 (2012/2/15)
-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2012/2/15)
- 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2012/2/15)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量刑标准 (20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