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成都男子谎报商场有炸弹,坐等警察来抓他

日期:2012-08-0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7月21日,成都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市内一家大型商场有炸弹。警方紧急采取了措施,对成都市内的两家同名的大型商场进行了清场排查,上千人疏散,但最终并未发现炸弹。
  当天下午,报案男子、今年已51岁的张渝(化名)在琉璃乡一家旅店内被警方挡获。他承认自己编造了这起“诈弹”事件,这样做的原因是:“我患上了肺癌,又没工作,我想这样能够被公安机关处理又不让别人流血,这样被抓到监狱吃饭可以不花钱。”
  日前,武侯区检察院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张渝作出了批捕决定。
  男子报警有炸弹两商场关门排查
  这个报警电话是在7月21日上午10点半到11点之间打来的,打电话的是一个男子,在说完“某商场有炸弹”这句话后,他很快就挂断电话。
  男子口中的商场,在成都有两家店都是这个名字,一家在城中心,一家在南二环,都地处闹市区。这一天又是周六,正是营业高峰期。报警男子并没提供具体是哪一家商场,如果报警内容是真的,此时已来不及进一步核实信息了,必须马上采取措施。
  当天中午12点过,总府路和南二环上的两家大型商场都贴出了暂停营业的告示。多辆警车进入商场周边区域,商场内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被全部疏散到外面。特警、排爆犬进入商场开始排查,在总府路商场附近的福兴街临时封闭,南二环商场旁边的停车场临时封闭。
  整个疏散排查过程持续3个多小时,两家大型商场都被迫关门。当天下午3点半,总府路的商场恢复营业;下午3点45分南二环的商场恢复营业,炸弹危机被排除。
  报假警当天被抓造谣是为进监狱
  当天下午,警方在成都琉璃乡的一家旅店内,找到了打来报警电话的男子张渝。看到民警,张渝主动拿出了拨打报警电话的手机卡,且当即承认自己报了假警。
  “我在旅馆里一直等到下午。”张渝是成都金堂淮口镇人,对于被抓,他似乎并不意外。他说自己在这家旅店已住了一段时间,这次编造商场有炸弹的报警信息,也是经过了考虑的。报警前一天,他特地花了60元钱,买了一张新的电话卡,而这样做的原因只是为了“能够被抓进监狱。”
  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张渝讲述了他报假警的原因。“我50多岁了,又得了肺癌,没有工作,我就想找个吃饭的地方。”原来张渝已失业有一段时间,前不久他到医院检查,医生的态度让他认为自己得了肺癌。
  张渝说,他从医院回来后,想了很多。自己的身体情况再想找工作已经很难了,此前已与妻子离婚,经济拮据。他曾在电视上看过,有人编造炸弹信息被抓进了监狱,“我想这样做,不仅可以被公安机关处理,而且不会让别人流血,就打了这个电话。”
  他认为,自己一旦被抓到监狱,就可以有吃住的地方,而且不用再花钱。商场损失上百万嫌疑人已被批捕
  7月22日,受到“诈弹”影响的南二环商场向警方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因为清场排查商场关门停业3个多小时,清场当天正值周六营业高峰期,按照以往数据计算,损失在150万元左右。
  检察官吴尚谦说,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链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标准】【社会危害性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四川刑事律师  编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