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北影学生被诉打死清洁工续:检方认定证据不足

日期:2012-07-3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2011年12月,北京电影学院09级学生贡渤涵与清洁工王三明发生肢体冲突,王三明当场倒地,后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7个月后,该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立案。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再次要求补充侦查。
    据该案代理人律师介绍,7月26日,海淀区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此次要求补充侦查的理由是:证据不足,贡渤涵不具犯罪。“录像里显示,是贡渤涵先推搡王三明,引起争执,后王三明还手,中途被人拉开。其中贡渤涵有掐住王三明脖子的行为,并存在两次被人拉开后,第三次从30米之外跑向王三明,并跃起连续三次击打其头部,具有明显的攻击意图。”,代理人律师在正式立案后看到了此案的关键证据:事发当地的录像,并证实北京电影学院此前对事件为“互殴”的公开描述。
    据付律师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第二次退回案卷后,1个月后如无新证据再次报送检察机关,检察院则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案将终结。而王三明的家属表示,他们将继续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及时、公正地追究贡渤涵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清洁工王三明的两次尸检结果均为心脏病,贡渤涵家属曾对王三明家人给予75万元的民事赔偿款。此前,贡渤涵于2012年1月6日被取保候审。海淀区检察院曾对王三明家属表示此案不予立案,王三明家属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案件终于2012年6月正式立案。

    相关链接【尸体检验】【辩护证据】【严把入罪主观动机与证据关】【成都刑事律师浅谈故意伤害罪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成都知名律师  编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