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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犯罪团伙9人受审

日期:2012-07-25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以买到假烟、饭菜不干净等为由,多人多次结伙在不同地方向店主索要钱财。7月23日,中山市横栏镇结伙敲诈勒索案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的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据了解,9名被告人均为80后、90后,其中最小的20岁。公诉机关起诉称,2011年6月至12月16日,被告人和某云以其租赁的中山市康龙北路18号二楼为聚点,招揽湖南省江华县老乡并组织、指挥同案被告人刘某武、蒋某等人,交叉结伙多次到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茂辉工业区、贴边村士多店、饭馆等处,以买到假烟、与其他消费者争吵受气等为由,威胁、恐吓他人以敲诈勒索钱财,破案后,赃款、赃物均未缴回。其中被告人和某云参与敲诈勒索10次,数额共计25450元,被告人刘某生参与敲诈勒索7次,数额共计20740元;被告人蒋某参与敲诈勒索6次,共计18190元。

    相关链接【敲诈勒索罪的追溯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中,威胁的方法有哪些】【惯犯】【成都刑事律师论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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