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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敲诈引出"案中案" 犯罪嫌疑人涉信用卡诈骗被批捕

日期:2012-07-2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张某盗取阜宁县烈士陵园骨灰盒对烈士陵园管理所进行敲诈勒索案件时发现涉案赃款去向蹊跷,遂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赃款去向问题侦查取证,进而引出一起案中案。
  经查明:2012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已批捕)通过互联网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手里购买6张工商银行卡。王某将银行卡卖给张某之前,将银行卡和其手机进了绑定并开通了电话银行业务。2012年3月26日张某通过盗取阜宁县烈士陵园内2个骨灰盒的方法,以此敲诈该陵园管理所22万元,3月31日,张某让该陵园的工作人员将22万人民币分别存入从王某手里购买的银行卡内。王某在手机收到汇款的短信息后,随即拨打电话银行95588将两张银行卡上的22万元转走。后张某同烈士陵园工作人员联系,以自己被“黑吃黑”没拿到现金为由,让烈士陵园在存8万元到卡内。4月4日,张某让该陵园工作人员先存入2000元到其银行卡内。张某取走现金后,该陵园工作人员又将5.8万元人民币存入此卡。犯罪嫌疑人王某收到短信后又通过电话银行将该5.8万元转走。
  该院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引导公安机关对相关的电子证据进行取证固定。同时犯罪嫌疑人王某还交代多起使用同样手段进行诈骗的事实。该院遂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相关链接【信用卡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犯罪嫌疑人被抓后还有自首的机会吗】【什么是自首中的“未掌握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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