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因乱摆摊受阻捅死协管员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日期:2012-07-1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去年9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发生一起血案,协助街道执法队清理乱摆卖摊位的队员与一烧烤摊主发生冲突,扭打中,后者用刀将一名协管员刺死。今年4月23日,深圳中级法院以该烧烤档摊主和其朋友分别涉嫌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开庭审理此案,涉案两人均当庭认罪。记者昨天获悉,近日深圳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捅人小贩赵晓强被判决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68万余元。
据检方控诉,2011年9月9日22时30分许,协助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执法队清理乱摆卖的被害人龚波、林景丹、孙天兵、张旭光等人驾驶标有“南山城管”字样的电动车,到南山区后海村开展协助清理乱摆卖工作。在清理被告人赵晓强开设在后海村第二统建搂下的烧烤摊档时,龚波将烧烤摊掀翻。
掀翻当时,赵晓强并不在场。在得知摊子被砸后,赵晓强打电话给龚波等人,双方在南山区龙城路芙蓉王酒楼门口见面,随后迅速争执扭打起来,期间,赵晓强掏出随身携带的短刀朝龚波左颈、左胸等处捅去,并刺伤林景丹、孙天兵、张旭光等人。后赵晓强被制服在地,闻讯赶到的曲波抢下赵晓强手中所持的刀,持刀逼退对方,并帮助赵晓强逃离现场。经鉴定,龚波系被锐器刺破左颈总动脉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林景丹、张旭光、赵晓强受轻伤;孙天兵受轻微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晓强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曲波明知赵晓强故意伤害事实而帮助其逃匿,应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一审时,赵晓强当庭认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晓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680335.2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完毕。被告人曲波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 黄坛镇两选民涉嫌破坏选举罪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交车上结伙盗窃的三名聋哑贼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检联手封存未成年人刑事记录 (2011/11/3)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成都召开 (2011/11/3)
- 网帖曝江油一售楼小姐醉后被公司副总性侵 (2011/11/3)
- 女子乔装公务员与男子结婚 骗取80多万元 (2011/11/3)
- 川查获484名涉毒嫌疑人 打掉多个制贩毒团伙 (2011/11/3)
- 10岁男童遭同性强奸致死 法院:无法判强奸罪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