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台办主任否认猥亵女下属,自称愤怒到极点
日期:2012-07-0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昨日,一条关于“温州市台办主任李月祥猥亵女下属”的微博在网络上多次转载。该微博称,去年8月,在中巴车上,李月祥当着车上台湾记者的面,对陈玲(化名)又亲又抱,并在其身上乱摸。今年6月中旬,陈玲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温州市泰顺县公安局报案。对于事件真相,昨日,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
台办主任自称被造谣
李月祥曾历任市政府驻杭办主任、副秘书长等职。去年7月,李月祥来到温州市台办任职。
对于微博内容,李月祥表示“愤怒到了极点”。他说,网上的东西全是造谣,他正考虑用法律的手段维权。
李月祥说,按照网上的说法,去年8月,当时自己来台办履新不到一个月,“一个稍微有点头脑的领导,会当着这么多人,犯这种低级错误吗?按照网上的说法,现场有许多人,那么找证据不应是难事,可他们手里有什么证据吗?”
李月祥说,今年春节时,陈玲在网上发帖,攻击单位另一位女同志的生活作风问题。这件事在单位造成不好的影响,单位正准备处理她。所以她就乱咬一通,想把水搞浑。“有什么证据,我期望对方能对外公布。”
女子坚称遭猥亵属实
陈玲是温州市台办的一位公务员。她说,微博不是自己发的,是一位在北京的朋友发的。微博上的内容基本属实。喝完酒的李月祥对自己“突然袭击,令人猝不及防”。
陈玲说,近半年来,李月祥一直对她打击报复。因为自己在网上发帖,说了一些人的事,李月祥怀恨在心。“微博上说李月祥当众叫我下跪,这一点与事实有出入。当时在李的办公室,他叫我给另一个女同事下跪道歉,被我拒绝。”
陈玲报案后,泰顺县公安局做出书面决定,认为“证据不足,犯罪事实不成立”。目前,陈玲的代理律师张仁已向泰顺县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
温州纪委已介入调查
昨日,温州市纪委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微博的内容,正在展开调查。
据陈玲的代理律师张仁介绍,他们手里还有能证明事件真相的证据。当记者希望他能出示这些证据时,张仁表示,目前还不方便,但很快就会公开。
据陈玲介绍,事发时李月祥与自己正在参加一次大型采访活动的宴会,陈玲还出示了一份当时出席宴会的人员名单。但陈玲也担心这些人“可能由于某种压力,不愿说”。
记者联系了两位出席宴会的台湾记者,他们表示“时间过去太久,记不清了”。
相关链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诽谤罪】【诽谤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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